日前,甘肅省武威市出臺《關於加快文化旅遊名市建設的意見》,對文化旅遊產業進行全方位扶持。《意見》含金量十足,與去年出臺的一系列政策相呼應,形成完整的政策體系,因此被當地稱為支撐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黃金21條”。
《意見》明確,對當年新增固定資產超過10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和可台北租車對外出售的投資額)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開工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文化旅遊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限額1000萬元。對達到武威市建設規范要求的田園綜合體、特色旅遊小鎮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達到武威市級標準的專業旅遊村、休閑農莊,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達到武威市級標準,初次評定為一星級至五星級農傢樂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至5萬元獎勵。對評定為武威市級標準、優品、精品鄉村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獎勵;被評定為省級、國傢級旅遊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創辦、達到武威市級相應便宜租車標準的星級農傢樂和鄉村民宿,相應等級獎勵額度翻番。對錄用建檔立卡貧困傢庭勞動力就業的武威市涉旅企業,連續3年給予2000元/年補助。《意見》明確對兼並重組成功的企業和引進落戶的國內外知名文化旅遊企業總部(含地區總部),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根據其凈資產、投資額度、稅收貢獻等,給予相應政策和資金支持。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文化旅遊企業(除旅遊飯店外)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同時,加快培育A級景區、旅遊度假區、星級飯店、精品民宿等旅遊品牌。《意見》提出,支持沙漠生態旅遊、自駕和房車露營、低空旅遊、保健養生、紅色旅遊、研學旅遊、會展旅遊等新租車公司業態發展。對新投入市場運營滿一年,盈利模式清晰,已進入較為穩定的市場運作期,年接待遊客5萬人次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新業態運營企業1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市級、省級、國傢級新業態旅遊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意見》還針對發展優秀傳統文化、培育文化旅遊演藝精品、舉辦各類節會活動、引進品牌體育賽事、旅遊特色街區建設等明確瞭政策支持。
《意見》明確,對當年新增固定資產超過10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和可台北租車對外出售的投資額)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開工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文化旅遊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後,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限額1000萬元。對達到武威市建設規范要求的田園綜合體、特色旅遊小鎮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達到武威市級標準的專業旅遊村、休閑農莊,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獎勵;對達到武威市級標準,初次評定為一星級至五星級農傢樂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萬元至5萬元獎勵。對評定為武威市級標準、優品、精品鄉村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獎勵;被評定為省級、國傢級旅遊民宿的,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創辦、達到武威市級相應便宜租車標準的星級農傢樂和鄉村民宿,相應等級獎勵額度翻番。對錄用建檔立卡貧困傢庭勞動力就業的武威市涉旅企業,連續3年給予2000元/年補助。《意見》明確對兼並重組成功的企業和引進落戶的國內外知名文化旅遊企業總部(含地區總部),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根據其凈資產、投資額度、稅收貢獻等,給予相應政策和資金支持。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文化旅遊企業(除旅遊飯店外)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的文化旅遊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同時,加快培育A級景區、旅遊度假區、星級飯店、精品民宿等旅遊品牌。《意見》提出,支持沙漠生態旅遊、自駕和房車露營、低空旅遊、保健養生、紅色旅遊、研學旅遊、會展旅遊等新租車公司業態發展。對新投入市場運營滿一年,盈利模式清晰,已進入較為穩定的市場運作期,年接待遊客5萬人次以上的,一次性給予新業態運營企業10萬元獎勵。對新評定的市級、省級、國傢級新業態旅遊示范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意見》還針對發展優秀傳統文化、培育文化旅遊演藝精品、舉辦各類節會活動、引進品牌體育賽事、旅遊特色街區建設等明確瞭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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